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要求和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批复精神,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以下简称“中科大”)将开展“科教融合”教师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在中科大校区或研究所内承担一年及以上由教学管理部门下达的教学任务,且尚未申请取得教师资格的授课教师。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3.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中级及以下职称且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者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6.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认定工作安排及流程
1.6月16日—6月24日,完成申请人网上报名、单位审核等工作。
(1)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附件1”网报流程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核验有关证书信息,确保填写信息符合要求。
重点提请注意如下信息填写:①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②资格种类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③认定省份为“安徽省”;④认定机构为“安徽省教育厅”;⑤任教学科选择与本人任教学科一致的二级学科以下名称填写; = 6 \* GB3 ⑥现场确认点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研究所成立教师资格评议组,按《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汇总表》的要求,对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评。测评专家成员应为3人以上,测评使用的有关表格见“附件2”。
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
(4)申请人将其它申请材料提交单位审查,有关证书复印件由单位验证原件无误后盖章。
2.报送材料清单。
请申请人于6月21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紫台3号楼404室。报送材料清单包括(下列材料复印件,须由单位验证原件后,盖章证明属实):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外学历申请,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核验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查验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符合免测条件者免交);
(4)《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汇总表》(符合免测条件者免交);
(5)由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近3年以来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任课通知书(单位教学管理部门需盖章确认);
(6)由本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医院公章或体检专用章;
(7)申报人员无犯罪记录情况说明;
(8)申报人员参加本单位入职岗前培训的证明材料;
(9)申报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
(10)申报人员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背面写上本人单位、姓名)。
凡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上核验成功者免交相应证书复印件。
3.中科大审核、公示及上报
中科大对申请人的网上报名资料及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并于6月24日前完成现场确认。7月中旬对拟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及材料报送安徽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4.审批及证书发放
8月- 9月间,安徽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对报送的认定材料进行最终审批。中科大将根据审批结果,陆续将证书发放至研究所。
四、其他说明
1.由于“中国教师资格网”规定的网报时间较短,请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网上报名”和材料寄送工作。否则,“网报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完成个人申报和系统确认工作。
联系人:刘怡,联系电话:025-83332293
天文学院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