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试行)》(宁科大〔2023〕5号)规定(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现将2022—2023学年学生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评选类别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参评条件详见附件5《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2.所有在学学生均可参评,各专业学院(科教融合单位)须根据参评比例及附件1评选名额分配表组织好本单位学生评优工作。
3.兼顾不同学籍、不同年级和培养层次的学生特点,组织好本单位学生的评优和推报工作。
4.在南京学院参加集中教学的班级可参评先进班集体,由南京学院学工部负责评比工作。
二、参评学生比例及范围
三、工作流程
(一)各专业学院(科教融合单位)组织完成本单位的学生评优工作,其中包括初审、评比、公示等环节,确保公平公正,评优程序科学合规。
(二)各专业学院(科教融合单位)将评优结果名单报送至南京学院学工部。
(三)南京学院优秀学生评审小组对名单进行审定。
(四)南京学院对通过审定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五)南京学院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材料提交要求
1.《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学生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1)由申报人填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学生管理部门征求导师意见后加盖公章,将纸质原件报送紫台研究生部(3-404室)。
2.材料报送截止日期:4月10日(星期一)下午17:30。
联 系 人:刘怡 83332122 yjsglpmo@pmo.ac.cn
附件:
紫金山天文台研究生部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