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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管理

5-7 天文学院研究生办理延期申请通知

2019年05月07日

根据“天文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学习年限的管理规定”和“中国科大毕业研究生办理培养进度毕业确认手续的要求”,将天文学院研究生办理延期申请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入学时间超过基本学习年限上限,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下称延长学习年限期间),即

1、硕士研究生入学满3年但不满4年;

2、博士研究生入学满4年但不满6年;

3、硕博连读生转博满4年但不满8年;

4、直博生入学满6年但不满8年。

未达到毕业要求但经过进一步培养具有达到本单位毕业生平均学术水平的潜力,或已达到毕业要求且经过进一步培养具有超过本单位毕业生平均学术水平的潜力,导师可以为其申请继续在校学习,相关研究生应在每学期末办理培养进度确认手续,并在每学期初完成学期电子注册。

二、本次办理时间:2019年5月5日-5月31日。

三、办理对象范围:未能在2019年6月30日前毕业离台2016级硕士生。

四、具体办理方法:

毕业生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学籍信息-培养进度确认,选择培养进度类型(一般情况应选择B类;有休学、保留学籍、一年转博等情形之一的在顺延期间应选择A类),提交后打印《研究生培养进度确认表》,导师签署意见,于6月1日前交3号楼404天文学院办公室。

五、其他:

(一)延长学习年限期间,研究生不额外缴纳学费,不参与学业奖评选,不享受基本助学金及助研助教岗位酬金待遇,其他奖助学金以评选要求为准。

(二)延长学习年限期间,研究生如未按学期办理培养进度确认并完成学期电子注册,或满最长学习年限未通过论文答辩,学校将其纳入学籍清理范畴按程序终止学籍,根据已有学业水平情况按结业离校或退学离校处理。不予办理的对象:上述处于延长学习年限期间的研究生,未达到毕业要求,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延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应办理结业或退学离校:

(一)未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

(二)未通过毕业论文开题;

(三)其他导师和院系认为不适合继续在校学习的情况。

特此通知。

天文学院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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