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属各团组、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和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科发人函字〔2018〕85号),现将紫金山天文台(以下简称:紫台)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材料要求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选派要求和办法详见《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
(二)申请人须在项目受理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受理单位选择“中国科学院”),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1份至紫台人事教育处(材料具体要求请认真查阅《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4),紫台人事教育处负责将申报材料统一上报院科学教育服务中心。如提供的材料中有使用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协议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协议规定执行。
三、重要说明及要求
(一)凡有公派留学意愿、拟申请2019年度院公派留学计划的申请人(交流项目除外),需首先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或博士后项目。申请2019年度院公派留学相应项目时,如未通过院科学教育服务中心提交国家公派留学申报相关材料的(即由高校或其他地方作为受理单位的)申请人,需补交申报国家公派留学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不提供材料视为不符合院公派留学基本申报条件。
(二)2019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项目申报时间为当年1月,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0年6月30日。
(三)国家公派留学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由同学科3位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及录取计划确定获资助人选。评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1. 申请人的道德品行、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
2. 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
3. 出国研修学科专业及方向的需要程度、国内和国际发展水平的差距;
4. 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
5. 留学目的国、机构及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水平、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的科研条件;
6. 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为申请者留学回国后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以及推荐态度等。
(四)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时应符合《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的相关要求。
申报时外语合格的申请人,录取后可直接派出;申报时外语不合格的,录取后外语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申请人如外语不合格,在申报时推选单位须在《单位推荐意见》中明确对其重点推荐;申请人同时应提交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作为专家评审参考。申请人不需要提交外语合格证明原件,只需提供复印件。
(五)中科院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公派留学相关项目被录取人员的跟踪和管理。被录取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办理派出时,须向我台人教处报告实际派出时间、留学国别和单位、计划回国时间等信息。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回国后,须通过ARP系统向紫台和院人事局提交研修报告(含国外合作者鉴定)。各部门应加强对获得国家公派出国计划资助人员的规范管理,保证按期、全时执行相关项目。
四、受理时间及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须于申报前填写《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2019年度国家公派留学申请审批表》(见附件5),有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于2019年1月4日17:30前提交纸质材料1份至紫台仙林园区3号楼404办公室。同时,将《2019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情况一览表》(见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lujin@pmo.ac.cn(邮件主题:2019国家公派申请+姓名)
(二)务必于2019年1月10日17:30前按《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4)要求提交1份纸质申请材料至3号楼404办公室,同时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PDF版发送至lujin@pmo.ac.cn(邮件主题:2019国家公派申请+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静
联系电话:025-83332081
电子邮箱:lujin@pmo.ac.cn
紫金山天文台人事教育处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