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属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要求,并报台领导,现将我台2019年清明节放假日期通知如下。
2019年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请各单位、各部门在清明节放假期间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台职工平安度过清明节假期。
台长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