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09〕6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2010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报送材料的通知》(学位中心〔2009〕65号)、以及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报送2010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材料的通知》(科发人教函字〔2009〕162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根据《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获得我院2009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论文,方可申报2010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其中,在2003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需中国科学院以外3名同行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方可参评。
二、材料报送
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一)纸质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请用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
2.每篇论文对应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30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及相应的英文摘要(格式见附件2)、作者简况表(附件3)。请按顺序装订成册,与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夹放在一起。
3.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汇总表(附件4),需专家联名推荐方能申报的学位论文所填写的《专家联名推荐表》(附件5)。
4. 请单独提供一套与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并单独装订。证明材料只提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该材料仅供备案使用,不随论文送审,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以上纸质材料均只需提交一份。
(二)电子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原文(必须为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YB_单位代码_作者姓名_LW.PDF;
2.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文件命名格式:YB_单位代码_作者姓名_TJB.DOC;
3.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WORD格式),文件命名格式:YB_单位代码_作者姓名_ZY.DOC;
4.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文件命名格式:YB_单位代码_作者姓名_ZZDS.DOC;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的博士学位论文应为授予学位时的存档原文或其复印件;原文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的,还须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详细中文摘要;学位论文申报的学科代码及名称应与授予学位的学科一致。按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的要求,可能随机抽取国家图书馆保存的博士学位论文代替各单位报送的部分博士学位论文送评。
2.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推荐单位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该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若提供的查询信息不准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推荐单位自负。
3.报送的博士学位论文应由各单位保密委员会或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认真审查,并确定其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
4.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请按照表格的要求填写,不要空项,不得改变表格的版式和大小(A4版面),除博士学位论文外,所有书面材料均为单面打印,并按要求的顺序排列和装订。
四、有关说明
1.涉及到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的栏目,均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一九九七年六月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填写。
所有表格中,省市代码一栏,一律填写为“80”;省市名称一栏,一律填写为“中国科学院”。
请申报者于2009年11月17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至人教处302办公室。电子材料发至lujin@pmo.ac.cn
紫金山天文台人事教育处
2009-11-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