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2010年度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科发人教函字〔2010〕18号)。根据该通知和《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06〕92号)精神,现将2010年选派工作的材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0年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分为5个项目,其中3个为中德联合培养项目,2个为中法联合培养项目。申请人可根据项目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限报两项。录取以项目遴选时间优先为原则,申请人最终只能入选一项。
二、请各申报者于2010年3月22日前,根据下列要求,将申报者的申请材料纸版报送30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lujin@pmo.ac.cn,经单位审议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1.《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中文)一式1份。该申请表是申请2010年度中欧联合培养项目的任一一项都必填的材料《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填报注意事项:
(1)硕博连读的同学填写“硕转博/攻读博士时间”栏目时请在时间后注明“硕转博”;
(2)“导师与外方是否已有科研合作”栏目中的“外方”是指拟申请外方单位;
(3)所附成绩单需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4)申请2个项目的,需提交2份纸版申请表。
2. 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根据各项目自身的要求,提交下列相应材料:
(1)申报马普学会项目还需报送《马普学会项目申请表》(英文)一式1份;
(2)申报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还需报送《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申请表》(英文)一式1份;
(3)申报中法联合培养项目还需报送《中法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英文)一式1份。
(4)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申报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项目的申请人,请根据网站:http://www.daad.org.cn/4_1_3.htm中“DAAD-CAS Joint Scholarship Programme”栏目中的要求,还需于2010年4月23日前提交申报材料(一式3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其中,英语或德语成绩不作为必须要求,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的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须加盖现所在单位的公章(不需要公证)。
三、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评审,从申请人员中初选100名,上报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参加最终选拔。
四、具体选派条件、资助方式、终选名额等相关要求见《关于2010年度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科发人教函字〔2010〕18号)。相关材料、附件及表格可在http://www.gucas.ac.cn/下“教学培养/培养管理/资助专项/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中查阅、下载。
紫金山天文台人教处
201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