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你们好!
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例(试行)》规定,研究生院将于近期开展2009-2010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及要求
1.“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标兵”从“三好学生”人选中评选产生,三类优秀学生总数不超过本单位在学人数的15%即16人其中三好学生标兵1名。
2.今年已毕业的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优秀毕业生”应为曾荣获过“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此前已经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但因各种原因延期至今毕业的学生不再参评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
(一)三好学生
1、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学风端正,成绩优良;
(3) 关心集体,友爱互助,乐于奉献,尊敬师长;
(4) 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学习生活习惯良好;
(5) 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
(6) 一年级研究生侧重考查出勤及学年内各门课程考试成绩情况,应均须在良好以上,其中优秀占80%以上;
二年级研究生侧重考查论文发表情况,应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独立钻研精神,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造能力,或在某一学科中成绩突出,发表或写出了具有较高水平的论文或作品;
三年级研究生侧重考查论文发表及申请学位等方面。
2、评选名额:三好学生名额共计15名(博士7名,硕士8名),分到年级为一年级博士3名,硕士3名,二年级博士2名,硕士3名,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博士2名,硕士2名。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条件
(1) 符合“三好学生”基本要求;
(2) 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3) 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4) 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并出色地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2、评选名额: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为3名。
(三)三好学生标兵
1、评选条件:
(1) 从获得“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
(2) 在思想品德、人格修养等方面,事迹突出,得到公认好评;
(3) 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技创新中有出色表现。
(4) 一年级硕士生不参加“三好学生标兵”评选。
2、评选名额:三好学生标兵名额为1名。
二、评选办法
各年级在推荐中均需比分配名额多推荐2名,并进行名次排队。请各年级博士和硕士班长召集年级学生开会,进行民主投票产生候选人。具体如下:
请陈维、孙杨青、吴元伟同学负责2007级及以上年级博士、硕士三好学生的评选;
请陈玲、尔昕悦、陈志维和滕藤同学负责2008级博士、硕士三好学生的评选。
请刘尧、徐兴波、李彬和张逸平同学负责2009级博士、硕士三好学生的评选。
三、评选日程
1、因“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提前举行。请2010年春季毕业生及准备2010年夏季答辩的毕业生于2010年4月26日前将填妥的“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报人事教育处302办公室,紫金山天文台5月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结果报研究生院。
2、“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三类申报请各年级负责评选的同学于2010年5月31日前将组织评选后的学生名单报人事教育处302办公室,紫金山天文台6月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结果报研究生院。
3、《奖项登记表》,将作为评优材料装入优秀学生获得者本人档案。
4、请申请人下载相应的审批表并将签字后的纸质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A4)装订好于截止日期前送交302办公室。
紫金山天文台人事教育处
201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