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章开展,确保评审质量和评审结果的权威性,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研字〔2021〕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台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紫台2026年的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研究生4名 、硕士研究生3名。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二、基本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评选对象
1. 具有中国科大学籍,已注册并在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硕士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统考博士基本学习年限为四年,硕博连读和直博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六年。超出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2. 硕博连读和直博生自入学起前三年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三年后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3. 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可多次获得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4. 当年已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5.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6. 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7. 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及课程考试未通过者,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8. 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四、申报流程
请申请人于2025年9月23日(周三)12:00前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课程成绩单和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目录(附件2)及其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论文首页或接收函、已授权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的电子版发送yjsglpmo@pmo.ac.cn,命名格式为“学生姓名_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
同时请提交纸质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正反页打印)一份,其中的“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
五、奖学金评审
报名截止后由天文学院(紫台)各学科方向和学科点负责人组成的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统一评审,最终确定初审获奖候选人名单。
初审获奖候选人名单后续将在天文学院网站发布公示。公示结束后评选结果将提交中国科大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六、 联系人:蒋老师,电话: 025-83332293
天文学院
202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