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警示教育会精神和院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部署,台党委决定于12月23日下午召开警示教育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 间:12月23日(周三)14:00
2.地 点:3号楼302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台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研究部正副主任,党支部书记,管理支撑部门负责人,副研以上科研人员,管理支撑部门全体工作人员。
党办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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