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属各部门:
中秋、国庆临近,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院党组“12项”要求,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营造健康、廉洁、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对所属党员及非党员领导干部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将与公务活动无关的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发现违规问题,将严肃查处,并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追责,及时纠正,通报批评。
台纪委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通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