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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落实人事人才政策以及干部和知识分子政策。承担内部机构管理、岗位管理;管理干部职工的人事、薪酬和社会保障;牵头完善和归口管理单位内部职工收入分配及奖惩政策,负责全台考评;协助台领导、科研团队做好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负责博士后管理;维护管理全台人事档案;归口管理研究生培养、在职教育及岗位培训。内含研究生部。

研究生部的职责:负责研究生教育管理,联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制订研究生教育规划与规章制度;承担研究生招生(招宣)、学籍、培养、奖助、学位、就业等全流程管理;承担研究生思想政治与心理健康建设;承担导师队伍建设;承担研究生安全及日常管理,负责违纪及应急突发事件处理。以“天文学院”名义运行,承担课程建设和学科建设,与其他高校院所开展教育合作,推进实施科教融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