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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的通知

撰稿: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5日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2020年计划资助150人。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学术交流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须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学会,或者由国际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 

  5.在从事本站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2020年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已包含专门的国际学术交流经费,获选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 

  7.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国(境)外工作期间不能申报本项目。 

  8.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可先参会,后报销)。 

  三、申报及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115-1031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请表》,上传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通知。 

  2)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邀请函。 

  3)论文被会议收录的证明。 

  4)论文首页扫描件(需标出论文作者和署名单位)。 

  以上申报材料均要求以正式信函形式英文(或学术会议所在国语言)撰写,不可用电子邮件代替。 

  2.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推荐 

  博士后设站单位及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推荐。设站单位须对申请人网上上传扫描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在纸质《申请表》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设站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的《申请表》须在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3.遴选方式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择优确定获资助人员,拟于4月、7月、11月分三批次公布获选结果。其中,参加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所列会议,且受邀做口头报告的申请人,经设站单位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复核通过后,可先到先得,直接资助,资助名额用完即止。设站单位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查询本单位申请人获选情况。 

  鼓励各地和设站单位对参加国际顶级学术会议或学术成绩特别突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配套资助。获资助人员可先行参会,待正式获选结果公布、资助经费拨付后报销。 

  紫台人教处联系人:金    

  联系电话:025-8333208713913887483 

  电子信箱:jinlu@pmo.ac.cn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元化路10号 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2号楼402室人事教育处(21002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王芳(01084208344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联系人:柴颖(01062335025、(01082327880F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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