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项目“SKA人才培养专项”之中-澳及中-英SKA博士生、博士后奖学金计划2017年度第二批申请现已启动。中-澳项目的澳大利亚合作方是由八家单位组成的澳大利亚天文联合体,中-英项目的首批合作方为曼彻斯特大学、剑桥大学和牛津大学。
现提醒有兴趣赴澳留学的同学提前做好准备,特别关注英语等方面的申请要求。附件有中-澳及中-英合作课题清单。
如有疑问,请随时联系咨询。
一、可申请留学单位:澳大利亚天文联合体,曼彻斯特大学、剑桥大学、牛津大学
二、选派专业:SKA相关的天体物理、天文技术与方法及数值技术
三、选派类别:
选派类别 留学期限 资助
联合培养博士生 24个月 中方:国际旅费及国外生活费;外方:免学费,Top-up
博士后 24个月 中方:国际旅费及国外生活费; 外方: Top-up
四、申请要求:
1、此次选拔主要面向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的申请人;
2、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需满足《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中规定的相应条件(见http://www.csc.edu.cn/article/723/);申请博士后需满足《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中规定的相应条件(见 http://www.csc.edu.cn/article/715)。详细要求请参看基金委网站出国留学栏目。
3、提醒申请人关注外方学校或签证对申请人的英语要求。
五、申请流程:
1、中-澳项目申请人登陆澳方项目页面,选择合作导师及研究课题,并根据要求网上提交申请材料;http://acamar.org.au/ska-fellowship-scheme/(博士后)
http://acamar.org.au/phd-scholarship-program/(博士生);中-英项目的申请人可从附件课题清单中选择合作导师和研究课题,并根据导师要求提交材料(一般包括目前的学习或研究状况,个人简历,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等),并同时抄送中方联系人。
2、经与外方导师充分沟通后,获得外方邀请信(联培博士生还需双方导师讨论形成的联合培养计划等);
3、“SKA人才培养专项”项目组组织专家复审申请材料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4、拟录取人提供国内导师同意函(博士后申请人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同意函
5、向留学基金委上报材料
6、留学基金委录取、派出
六、时间截点:
向外方提交申请材料截止:2017年9月25日(中-澳), 2017年9月30日(中-英)
录入并上报基金委时间:2017年11月20日
2018年上半年派出
七、项目联系人:国家天文台SKA科学部(A118室)程老师 010-64807686;clm@bao.ac.cn
国家天文台SKA科学部
2017年7月31日
注:澳大利亚天文联合体包括:悉尼大学、西澳大学、Curtin大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墨尔本大学、昆士兰大学、Swinbone大学、澳国立天文台等单位。本项目的博士生计划只针对两年的联合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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